关于集安高句丽壁画墓三维重建测绘工程(第二期)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64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集安高句丽壁画墓三维重建测绘工程(第二期)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64号

吉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集安市高句丽壁画墓三维重建测绘工作方案(二期)〉的请示》(吉文物发〔2015〕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集安高句丽壁画墓三维重建测绘工程(第二期)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工作范围是对长川2号墓等11座壁画墓进行测绘、三维数据采集和处理等。

(二)进一步明确测绘技术参数,细化技术指标。

(三)工作过程中应对工作对象以及相关文物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与文物实际情况相符的操作设备,并制定保障文物及人员安全的操作方案。

(四)应补充对该项目的第一期工程,即对五盔坟5号墓等8座高句丽壁画墓三维重建测绘的实施效果、评估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总结。

(五)科学、合理的编制经费预算,如三维信息系统和方案设计费等,均应已在该项目第一期中列支。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修缮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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