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榆林卫城北门广榆门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60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陕西省榆林卫城北门广榆门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6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榆林卫城北门广榆门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省榆林卫城北门广榆门修缮工程立项(长城认定编码:610802353102170029)。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工程性质为修缮工程。

(二)工程范围是广榆门文物本体的加固、修缮和地面修整。

(三)不得对广榆门门楼进行重建。

(四)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和干预程度,不得大规模更换、补配建筑构件,注意保存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历史价值的遗存。墙体拆砌应慎重,严格控制剔补替换量。

(五)应深化文物保存现状勘查和病害分析,量化残损情况,科学评估存在的问题,拟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

(六)补充说明地面泛水坡度要求,重点解决券洞内雨水倒灌问题;加固措施、封护材料的使用等,均需进行试验,待成功后方可推行使用。

(七)科学、合理的编制经费预算需求。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修缮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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