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王庙行宫彩画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13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龙王庙行宫彩画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13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龙王庙行宫彩画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14〕1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龙王庙行宫彩画保护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分析、确认建筑彩画的特征和规律,辨识和区分大式作法和南方作法、清早期特征和晚期特征以及建筑内外檐彩画,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彩画保护维修措施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二)设计依据部分,应补充行业标准“WW/T0030-2010(古代建筑彩画病害与图示)”。

(三)应针对椽子、望板、连檐、博风板、上架、下架、门窗等不同部位细化维修做法,尤其是重绘、油饰做法,应明确彩画纹饰色彩和箍线画法、地仗层数及做法等,并应严格控制重绘的范围,对于无确凿依据的部位,不得进行重绘。

(四)完善并细化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试验适当增加桃胶浓度,以保证加固效果。表面清洗脱漆剂使用仅限有油漆部位。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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