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558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558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批准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皖文物保〔2015〕3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暂不同意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修缮工程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存在以下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并对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和完善:

(一)2001至2004年曾对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部分建筑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缮,此次工程立项拟重复开展上述内容,修缮周期过短,应对此作出解释。

(二)进一步调查评估文物病害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确定工程性质,对问题较轻或病害已趋于稳定的部位,应尽可能通过日常保养或现状整修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论证拆除重砌红砖墙、水泥砖散水等措施的必要性。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修缮工程立项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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