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猿洞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546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巨猿洞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5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柳城县巨猿洞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桂文报〔2015〕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工程立项报告涉及内容庞杂,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不足,我局暂不同意巨猿洞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请你厅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做好前期考古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巨猿洞遗址保护规划,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展示等问题,确保文物安全。除抢险加固工程外的其他保护工程应待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后,再行统筹考虑。

三、请你厅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巨猿洞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遗址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