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154号 ---|--- 颁布日期:2015-04-2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154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
关于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15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154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湘文物报〔2015〕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洪江古建筑群财神殿、大佛寺文物建筑及院落。
(三)加强现状勘察,分析残损病害形成原因及破坏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四)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完善保护工作沿革、现状评估和主要问题分析,说明大佛寺保存现状变化的原因和趋势。
(五)加强对当地传统工艺技术的整理与研究,并注意在保护技术措施中加以使用。
(六)明确文物建筑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七)进一步细化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