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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龙虎山古建筑群——三省堂厢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46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龙虎山古建筑群——三省堂厢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65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龙虎山古建筑群——三省堂厢房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4〕1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工程缺乏必要性与可行性,东、西厢房修缮设计的依据不足,我局不同意所报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抓紧编制龙虎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与城乡发展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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