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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建瓯东岳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48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建瓯东岳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84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瓯东岳庙修缮工程申请立项的请示》(闽文物字〔2014〕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深度不够,照片等资料与所述残损现状不符,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不足,我局暂不同意所报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建瓯东岳庙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文物维修保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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