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庆龄故居长廊、恩波亭、扇亭抢险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1635号
颁布日期:201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宋庆龄故居长廊、恩波亭、扇亭抢险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635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宋庆龄故居长廊、恩波亭、扇亭抢险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京文物〔2015〕1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宋庆龄故居长廊、恩波亭、扇亭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宋庆龄故居长廊、恩波亭、扇亭文物建筑。

(三)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充分保留文物建筑历史信息和工艺特点,避免对文物本体不必要的扰动。进一步论证针对扇亭铺设现代防水层的必要性,应尽可能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开展维修。

(四)相关设计应兼顾今后的文物展示利用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具体的修缮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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