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风塔塔身出土佛龛壁画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1618号
颁布日期:201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振风塔塔身出土佛龛壁画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618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批准安庆振风塔塔身出土佛龛壁画抢救性保护修复立项的请示》(皖文物保〔2014〕30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振风塔塔身出土佛龛壁画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抢险加固工程,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主要内容为振风塔塔身出土佛龛壁画抢救性保护。

(三)加强现状勘察和前期研究,分析残损病害形成原因及破坏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四)应根据已揭露壁画现状,进一步研提壁画处理和临时保护预案,确保文物安全。应待壁画全面揭露后,再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五)加强前期保护材料及保护技术筛选试验,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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