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北阳平遗址——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398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北阳平遗址——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398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灵宝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拟开展的北阳平遗址——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保护展示工程缺乏对整体遗址的统筹考虑,对文物本体及景观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评估不足,拟采取的技术路线适用性不足,必要性不强,我局暂不同意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的保护展示,应根据《北阳平·西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与西坡遗址其他遗迹的保护展示统筹考虑,在妥善保护遗迹的前提下逐步推进。可考虑在充分研究、深入认识遗址内涵价值的基础上,对已回填的、具备展示价值的遗址进行地面标识展示。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西坡遗址大房址F105、F106等遗迹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