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明帝高平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395号
颁布日期:201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魏明帝高平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395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魏明帝高平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5〕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内容庞杂,缺乏必要的勘察,工程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充分,所涉及土地平整绿化、游客服务设施等项目缺乏保护规划的支撑,我局暂不同意魏明帝高平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做好前期考古工作和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魏明帝高平陵保护规划,统筹考虑陵墓保护展示等问题。确需开展抢救性保护的,请在开展专业勘察的基础上,另行编制抢救性保护工程立项报告,按程序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魏明帝高平陵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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