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运河安徽泗县东段保护展示及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390号
颁布日期:201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大运河安徽泗县东段保护展示及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390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安徽泗县东段保护展示及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皖文物保〔2014〕2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暂不同意所报工程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所报工程包括运河保护展示、违章建筑拆除、沿岸绿化、道路改造及新建工程等,工程性质不明。应进一步明确工程性质,并结合工程性质进一步梳理工程内容,明确工程范围。

(二)东水关重建项目和“飞虹桥”的建设项目依据不足,无充分的必要性。

(三)在曹苗考古发掘点拟建设的保护展示大棚,可考虑设计多种方案充分进行比选,并按程序报批。

三、请你局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