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化寺造像消防工程立项报告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广化寺造像消防工程立项报告的意见

文物督函〔2015〕1541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广化寺(喇嘛洞召)消防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内文物发〔2015〕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立项报告中项目概况、必要性、可行性等均为安防工程内容。

二、请依据《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按照我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消防工程立项报告,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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