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4-13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466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
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466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古庙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粤文物请〔2014〕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及侯王庙。
(三)工程内容应符合《大鹏所城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四)加强文物本体评估,深化现状勘察,分析病害原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五)西城门应明确拆改内容,着重解决稳定性问题,不得复建。
(六)应重视地方传统工艺的勘察、研究和运用,以保证维修后的地方特色。
(七)明确拟修缮文物建筑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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