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泉寺石窟东寺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香泉寺石窟东寺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348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卫辉市香泉寺石窟东寺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35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香泉寺东寺西殿不属于香泉寺石窟文物本体构成,文物本体与出现险情的崖体关系不明,我局不同意香泉寺石窟东寺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尽快查明香泉寺东寺西殿现有险情是否对香泉寺石窟文物本体有直接影响,并根据情况尽快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文物及人员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香泉寺石窟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与城乡发展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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