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山古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泰山古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的意见

文物督函〔2015〕1262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泰山古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5〕1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泰山古建筑群包括的建筑群(组)较多,且位置分布不同,雷击风险程度各异。请对各建筑群(组)分别进行雷击风险评估,提出适当适度的防雷方式和措施,据实编制工程估算,并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4〕37号)要求,分别编制立项报告后,重新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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