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粲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杨粲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346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杨粲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黔文物呈〔2014〕2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必要性表述不足,可行性分析不足,工程范围不清,我局暂不同意杨粲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立项。

二、杨粲墓周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应待《杨粲墓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后再行实施。杨粲墓周边区域环境整治应充分考虑墓葬实际分布区域、管辖范围及文物保护需求,妥善处理好墓葬保护展示利用与其所在区域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

三、在《杨粲墓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前,若杨粲墓文物本体确存在安全隐患,急需开展抢险加固的,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单独编制保护工程立项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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