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泉山建筑群文昌宫乡贤祠、蝴蝶亭与山门东西厢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五泉山建筑群文昌宫乡贤祠、蝴蝶亭与山门东西厢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五泉山建筑群文昌宫乡贤祠、蝴蝶亭与山门东西厢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372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五泉山建筑群文昌宫乡贤祠修缮工程立项的报告》(甘文局发〔2015〕87号)、《关于五泉山建筑群蝴蝶亭与山门东西厢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报告》(甘文局发〔2015〕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五泉山建筑群文昌宫乡贤祠、蝴蝶亭与山门东西厢房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该工程范围为五泉山建筑群的文昌宫乡贤祠、蝴蝶亭与山门东西厢房文物建筑。
(三)应注意收集、整理、运用当地传统工艺和技术特点,尽量保持建筑地方风貌特征。
(四)全面、详实地勘察文物保存现状,加强历史文献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明确病害分类与成因,量化破损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修缮措施。应严格控制工程量和施工范围,避免过度干预。
(五)明确拟修缮建筑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