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洋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国际洋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231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国际洋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4〕5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际洋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范围为国际洋行旧址文物建筑。

(三)做好现场勘察测绘和文物保存现状评估,深入分析病害种类及成因,详细调查记录文物建筑原始形制、结构、材料和构造工艺,制订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对文物本体不必要的扰动。

(五)对以往的房屋修缮和拆改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结合相关历史依据开展屋面、墙体、门窗等部位的复原设计。

(六)明确拟修缮文物建筑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