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三区革命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三区革命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22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三区革命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4〕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区革命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三区革命政府旧址文物建筑。
(三)强化现场勘察,对建筑基础进行稳定性评估,明确病害类型和影响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固措施。
(四)相关设计应充分考虑文物建筑今后的展示和利用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