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市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关于延安市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延安市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203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陕西魏长城——
关于延安市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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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延安市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203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陕西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16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安市魏长城——黄龙县石曲村段(长城认定编码:610631382101020003)抢险加固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细化勘察,完善对长城保存状态的描述,明确表述存在的病害和发展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对有坍塌危险的墙体处置,应首先考虑木锚杆和灌浆处理;对确需使用土坯补砌支护的,应以保证文物本体安全为限,范围和体量不宜过大。
(三)进一步评估在土坯补砌密实区打排水孔防止地下毛细水对遗址墙基侵蚀的效果和可行性,建议新砌墙体底部坡度略缓于原墙体坡度,并在周边填平空地,以防止降水积存。
(四)明确说明在新筑土坯中掺入粘结剂的成份与可行性说明;顶面防护使用的泥浆保护层中,可加入适量防水剂,并需防止泥浆收缩干裂而失效。
(五)进一步细化对墙体灌木的处理措施,防备仅留根系而遭雨水冲刷,产生裂隙。
(六)适当降低隔离防护栏的格栅和网眼密度。
(七)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本和图纸,如补充保存现状图、深化设计图,准确标识墙体保存状况的细节。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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