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230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内文
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230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内文物发〔2014〕4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张应瑞家族墓地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主要内容为张应瑞家族墓地茔墙加固维修、排水沟建设、冲沟治理以及沟道谷坊建设等工程项目。不同意水土保持工程立项。
(二)工程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保护为主,注意控制工程规模、范围和强度,避免过度保护。
(三)应切实做好前期勘察、研究和试验,进一步明确墓地病害情况和成因,为科学确定墓地保护措施提供依据。尤其应对冲沟进行详细调查,充分了解洪水量及其冲刷强度。
(四)应充分考虑墓地现状和展示条件,科学论证所采取技术路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建议考虑在冲沟治理的同时,充分考虑将其合理改造为排水沟的可能性,以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张应瑞家族墓地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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