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盘村墓群他留大德寺正殿及文昌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营盘村墓群他留大德寺正殿及文昌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105号

云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营盘村墓群他留大德寺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云文物〔2014〕2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营盘村墓群他留大德寺正殿及文昌殿修缮工程立项和你局意见。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保护为主,重点做好他留大德寺正殿及文昌殿修缮、围墙及大门改建、后期添建建筑拆除及院落清理和排水系统修缮等工作,并注意控制工程规模、范围和强度,避免过度保护。

(二)应切实做好前期勘察、研究和试验,进一步明确文物病害情况和成因,为科学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三)应充分考虑文物现状和展示条件,科学论证所采取技术路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正殿及文昌殿修缮应尽量使用原有构件,对彩绘进行现状修复;围墙及大门的改建应以充分的原形制研究与考证为前提;暂不同意恢复院内青砖海墁,做好必要的防排水处理即可。

(四)进一步校核工程预算。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营盘村墓群他留大德寺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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