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泉抗战旧址群防雷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南泉抗战旧址群防雷工程立项的意见

文物督函〔2015〕1189号

重庆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泉抗战旧址群防雷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渝文物〔2015〕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南泉抗战旧址涉及的文物建筑组群较多,且建筑结构、位置分布和管理使用功能各不相同。请对各处文物建筑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分别编制立项报告,分别报审。

二、明确各处文物建筑目前管理使用功能,以及防雷工程实施与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单位。

请根据上述意见,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4〕37号)要求,编制立项报告后,重新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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