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德文庙及玉皇阁消防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贵德文庙及玉皇阁消防工程立项的意见

文物督函〔2015〕847号

青海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贵德文庙及玉皇阁消防设施工程立项的请示》(青文新物[2015]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贵德文庙及玉皇阁存在的火灾风险因素和火灾隐患,全面、科学和有针对性进行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补充原有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现状和使用功能的评估报告。

二、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经费估算依据等内容。

三、缺少项目实施保障条件,明确拟建消防工程项目单位和消防系统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单位情况。

请你局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根据上述意见,依据《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按照我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立项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报我局审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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