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鞍山驿堡西墙南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鞍山市鞍山驿堡西墙南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816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鞍山驿堡西墙南段抢险维修工程方案>的请示》(辽文物[2014]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鞍山市鞍山驿堡(长城认定编码:210311353102170001)西墙南段抢险加固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该工程应按照“最小干预”原则,以抢险加固和现状保护为主,严格控制修复程度,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避免抢险修缮后的城墙外观过于规整,切实保护好遗产的真实性。

(二)补充城墙排水现状勘察;补充与城堡相关的内城墙保存状况的勘察。

(三)补充墙芯夯土的工艺技术要求,应使用传统工艺;补充对夯土中黄土性能的要求,应适当提高白灰土比例;核实海墁分层夯筑时每层均使用江米汁加固是否为原做法。

(四)补充补砌墙体砖、拔檐砖、海墁砖的规格及施工工艺;补充对毛石的规格要求。

(五)补充墙体补砌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措施。

(六)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本和图纸,如在设计图纸上标注工艺做法等。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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