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化北塔壁画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新化北塔壁画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783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新化北塔壁画本体保护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湘文物报[2014]27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化北塔壁画保护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新化北塔壁画本体。

(三)应加强文物本体现状勘察和评估,进一步甄别病害种类和范围,分析病害成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应评估白灰对壁画安全的影响,细化白灰清理步骤和技术要求。

(四)应注意水蒸气冷凝现象对壁画安全的影响,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补充具体防治措施。

(五)阻断毛细水上升的措施不可影响塔体稳定性。

(六)应重视地方传统工艺的勘察、研究和运用,以保证维修后的地方特色。

(七)应重视工程档案记录工作,并积极吸纳当地文物管理人员参与相关工作,提高人员专业能力。同时,应加强日常管理,引导游客文明参观,杜绝人为刻划行为。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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