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当山古建筑群五龙宫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武当山古建筑群五龙宫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武当山古建筑群五龙宫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774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武当山古建筑群五龙宫抢险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鄂文物[2014]1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当山古建筑群五龙宫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对该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性质应定位为总体现状整修和局部抢险加固工程,各单体建构筑物的工程性质应与我局批复的《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与管理规划纲要(2013-2030)》中列明的保护措施分类相一致,不得进行复建。应以消除文物本体的安全隐患为首要任务,以改善保存条件、防范新的损毁为基本出发点。
(二)工程内容应为历史建筑和地面遗构的保护修缮。应重点做好影壁、小山门、北道院部分乡土建筑等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加固修缮。考古遗址发掘应填写考古发掘申请书,按程序审批。考古遗址的发掘清理和保护展示应选取一处试点,加强考古专业单位与其他专业机构的协调配合,同步进行清理、勘察记录、保护展示设计施工和必要的加固处理措施,待试点通过验收后,方可推广到其他考古遗址。历史景观的保护展示宜暂缓实施。
(三)影壁的加固修缮设计应基于结构稳定性评估和暴雨、山洪等灾害风险评估。碑亭顶部防水处理应提供多种比选方案。
(四)道路和服务设施规划应基于游客承载量研究。应修缮、续用北道院现存乡土建筑作为管理和服务用房,不得另行新建。
(五)应注意核对各建构筑物单体名称,确保与遗产清单、规划文本相一致。
(六)应按照上述意见,严格核减保护展示相关费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请你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快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并尽快组织开展五龙宫游客承载量研究,科学确定游客承载量。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3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