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长城前长城岭至张榜沟段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齐长城前长城岭至张榜沟段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708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齐长城──五莲前长城岭至张榜沟段抢救性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4]55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齐长城前长城岭至张榜沟段(长城认定编码:前长城岭东岭段长城:371121382102020012、张榜沟北岭段长城:371121382102020013)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应定位为抢险加固工程。

(二)应进行重点勘查,特别是对结构性问题进行必要的稳定性分析,根据残损情况,科学评估存在的问题。

(三)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等原则,严格控制工程干预程度和工程规模。

(四)应符合《齐长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划要求。

(五)应按照《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补充拟修缮长城的认定编码,明确工程分类、主要技术手段和相关技术指标。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修缮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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