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抢险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抢险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635号

吉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抢险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吉文物发〔2014〕30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抢险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抢险加固结合保护修缮。

(二)工程实施范围为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文物建筑。

(三)做好现场勘察测绘和文物保存现状评估,深入分析病害种类及成因,调查记录文物建筑原始形制、结构、材料和构造工艺,为制定针对性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补充针对存在险情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评估。

(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对文物建筑不必要的扰动。

(六)明确该建筑今后的用途及展示方式,相关设计应兼顾保护和利用的双重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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