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瑜伽山摩崖造像建设控制地带内相关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瑜伽山摩崖造像建设控制地带内相关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5〕855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瑜伽山摩崖造像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所报方案设计依据不足,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应明确瑜伽山摩崖造像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高度、体量、外观色彩等相关管理控制要求,补充说明拟建设区域内现有建构筑的高度、体量等现状情况。

(二)进一步完善文物影响评估内容。全面评估拟建项目对文物及环境的影响,提高文物影响评估的专业性,补充视廊分析图。

(三)应调整游客中心设计思路,细化功能需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和规模。不宜突出附属建筑,应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淡化外观形象设计,适当减小或拆分单体建筑体量,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

(四)停车场应结合山区的地形地貌细化设计,随形就势,不宜采用规则的几何形,避免城市园林化倾向。

(五)补充相关图纸,规范平面、立面、效果图的统一和尺寸标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尽快编制瑜伽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明确相关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规范保护区划范围内的各种建设行为,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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