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马古道公兴茶号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茶马古道公兴茶号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675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茶马古道·公兴茶号旧址文物抢险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保〔2014〕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茶马古道公兴茶号旧址抢险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抢险加固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茶马古道公兴茶号旧址文物建筑本体。

(三)做好现场勘察测绘和文物保存现状评估,深入分析病害种类及成因,详细调查记录文物建筑原始形制、结构、材料和构造工艺,为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针对后期因不当维修、改建、加建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文物建筑损坏和改变,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恢复历史原貌。

(五)注意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现存茶马古道相关地面遗存。

(六)相关设计应兼顾文物建筑今后的展示利用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茶马古道公兴茶号旧址抢险修缮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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