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龙坊与王氏虚堂防雷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云龙坊与王氏虚堂防雷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督函〔2015〕614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云龙坊与王氏虚堂防雷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湘文物报[2015]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龙坊与王氏虚堂防雷工程立项。

二、在工程设计方案编制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对云龙坊与王氏虚堂建筑结构特点、当地大地电阻、气象环境、周边建筑物分布和现场土层施工条件等情况,实施详细勘察,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当、适度和有效的防雷方式和设施设备,避免设备堆砌和防护过度。

(二)根据勘察和风险评估情况,明确防护对象和防护范围。经评估确无雷击风险,或者可被较高建筑物上安装的防雷设备防护范围覆盖的低矮文物建筑,不单独安装防雷设施。

(三)明确防雷项目实施和防雷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的责任单位。云龙坊与王氏虚堂内有居民居住,要采取防止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等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定期进行设备检测,保障古建筑周边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明确工程施工中文物保护要求和具体措施,防雷设施建设、管线布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五)立项报告中估算偏高。请按上述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和工程规模,合理编制工程概预算。

请你局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依据文物保护、雷电防御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我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履行申报、评审和核准程序后实施。请你局监督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实施程序,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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