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村圆智寺千佛殿壁画保护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范村圆智寺千佛殿壁画保护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范村圆智寺千佛殿壁画保护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64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谷县圆智寺千佛殿壁画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4]3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范村圆智寺千佛殿壁画保护修复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范村圆智寺千佛殿壁画。
(三)应加强现状勘察和前期试验,针对千佛殿壁画保存现状和主要病害,科学确定保护原则和技术路线,开展必要的前期试验研究,搞清颜料种类、配比和绘制工艺技法等,增强保护措施的可操作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加固、回贴、地仗修补等措施应注意遵循“最小干预”、“可再处理性”等保护原则,严谨、慎重选择工艺和方法。同时,应科学论证各种合成材料的可行性,补充试验数据说明。地仗补全应尽量采用与原有地仗相同或相近的材料,不宜使用石膏泥、石灰、沙子等。
(五)进一步细化保护措施。
1.墙体重砌或存在大面积空鼓的情况下,应考虑揭取壁画、保护修复、归安的方式,明确壁画揭取的范围,并细化揭取及归安的具体措施、工艺流程和操作要求。
2.过火后的壁画颜料层和地仗十分脆弱,应细化表面污染物清除措施和步骤,避免清除过程中损伤文物。
(六)进一步规范文本,完善和深化设计内容,避免拼凑。
三、鉴于范村圆智寺千佛殿壁画保护工程的急迫性,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管理,尽快搭建必要的抢救性临时防护设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应注意在搭建过程中做好壁画脱落残片的收集、记录、编号,以便后续的拼接归安。
五、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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