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抗战旧址群之复兴堡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永安抗战旧址群之复兴堡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534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永安抗战旧址群之复兴堡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闽文物字〔2014〕2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安抗战旧址群之复兴堡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保护与展示利用相结合。

(二)该工程范围为永安抗战旧址群之复兴堡文物建筑及院落。

(三)该处文物保存状况较好,当前应在开展必要的本体日常维护和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文物展示利用,适当恢复室内外历史场景,增添必要的展示设施,力求充分阐释文物的历史和价值,发挥抗战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扰动。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1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