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农六师司令部办公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农六师司令部办公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53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农六师司令部办公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兵文物发〔2014〕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农六师司令部办公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现场勘察,并对办公楼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根据安全分级标准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二)该文物建筑后期局部发生较大改变,此次修缮应根据相关图纸资料,按原状予以恢复。如目前的彩钢板屋顶应依照原做法恢复为铁皮屋顶,阳台应改回原有悬挑加青砖立柱。室外地面散水原为混凝土材质,不应改用防水砂浆。

(三)补充针对屋架破损进行铁箍加固的设计详图。补充周边环境排水系统治理措施及设计图纸。

(四)补充加固后的使用功能说明,如进一步论证拆除一楼卫生间的必要性。

(五)设计图纸不应以说明代替做法标注,应针对维修部位注明维修内容、维修做法及数量、规格等。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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