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28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永寿县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157
关于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28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永寿县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1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陵寺塔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抢险加固工程,在保证武陵寺塔安全的基础上,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武陵寺塔本体。
(三)进一步对边坡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查明边坡的地质结构、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评估边坡的稳定性。
(四)评估滑坡的可能性,查清滑坡范围、滑坡面的位置、引起滑坡的主要因素和影响因素,分析滑坡灾害对武陵寺塔的危害性,提供治理设计参数,编制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
(五)编制防治方案时,要进一步明确工程性质和内容,适当控制工程范围和规模;对施工过程提出技术要求,防止施工不当而引发滑坡地质灾害;并注意做好工程实施中武陵寺塔本体的监测和防护工作。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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