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府君阙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沈府君阙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358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渠县沈府君阙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川文物[2014]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沈府君阙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应说明围墙内地面全部铺设卷材防水层的必要性,比选覆盖砂浆和覆土的实际效果,科学确定防水措施和铺装要求。

(二)进一步论证钢结构保护棚上部防紫外线措施的可行性,细化设计说明,并制定必要的跟踪监测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细化图纸,钢结构保护棚设计说明部分内容与设计图不符,应予以校对、修正。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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