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永陵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清永陵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5〕137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清永陵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设计方案>的请示》(辽文物[2014]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补充完善项目选址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补充《辽宁省清永陵保护规划》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区划图和相关管理规定等内容,明确该项目是否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为项目的设计、实施提供依据。

三、建议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一。在新扩建部分与原有建筑的连接处理上,不必追求一体化设计;东西两侧建筑亦不必要求绝对对称,应以满足功能需求为主。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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