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北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内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北京北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内容的批复

办保函〔2015〕63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北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金变更的请示》(京文物〔2014〕1604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北京北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由“耿树林”变更为“王革平”;注册资金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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