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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临泽县明长城板桥段防洪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临泽县明长城板桥段防洪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2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临泽县明长城板桥段防洪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甘文局发[2013]6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变更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完善泄洪明槽和防洪墙设计,防止洪水掏蚀或过水地基变形对防洪设施造成破坏。应加强泄槽底部的基础处理,并核实泄槽上游防冲刷措施的有效性;应补充防洪墙基础埋深的计算依据,确保其长期安全。
(二)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宜选取合适的材料或措施(可不限于混凝土),使防洪墙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三)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长城遗址的安全。
(四)规范勘察设计图纸,补充责任栏签名。
(五)补充说明工程完成后长期巡查、维护的制度、组织和经费保障,加强日常保养维护,确保相关设施有效运转。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予以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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