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府修缮工程报告出版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董府修缮工程报告出版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董府修缮保护资料整理与报告出版立项的请示》(宁文物发[2014]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报告出版立项。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报告体例、内容、深度等的研究和工程档案资料的分析整理,提高报告的科学研究水平。报告内容应涵盖工程概况、勘察测绘及研究、工程设计及说明、工程实施报告等主要内容及相应图纸、照片、文件等。

如需申请工程报告出版补助经费,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有关要求,按程序履行相关申请手续。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1月1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