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荥阳故城南城墙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荥阳故城南城墙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306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荥阳故城南城墙抢修保护项目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2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荥阳故城南城墙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应按照《荥阳故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坚持最小干预原则,突出工程的抢险性质,仅对存在结构稳定性问题的城墙遗迹进行必要的现状加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工程强度和工程量。

(二)应进一步加强考古资料梳理和现状勘察,明确已有考古和保护工作成果、城墙及基础的结构形式、夯土成分及物理力学性质、病害类型和危害程度等,科学评估城墙的稳定性及破坏类型,为编制加固设计方案提供依据。

(三)应尽量采用物理加固方式和传统工艺材料,严格限制化学材料的使用范围。同时,应充分借鉴西城墙保护工程的经验成果,细化施工流程和要求。如涉及城墙展示和复原应另行编制立项报告,按程序报批。

(四)应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荥阳故城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3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