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303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陕西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陈列布展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1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为文物保护展示工程。

(二)该工程范围为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文物本体。基本建设、文物征集等内容不在该工程范围内。

(三)应在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下进行保护展示,不得改变文物建筑本体原貌。展陈设施应具有可逆性,且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破坏。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编制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文物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等内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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