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行业标准研究制订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开展《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行业标准研究制订工作的函

文物博函〔2012〕1448号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你院组织开展《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行业标准研究制订工作,项目负责人:李宏松,项目执行期: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项目补助经费28.8万元,现拨付首批补助经费17万元,剩余经费待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后拨付。请认真组织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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