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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丹阳南朝陵墓石刻附近道路工程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丹阳南朝陵墓石刻附近道路工程的意见
办保函〔2010〕712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丹阳市拟在丹阳南朝陵墓石刻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道路的请示》(苏文物〔2010〕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补充政府依法公布的丹阳南朝陵墓石刻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及管理规定,并在图中详细、准确标注拟建道路工程位置。
二、拟建道路工程不得进入已公布的丹阳南朝陵墓石刻保护范围。
三、补充拟建丹桂延伸线与高铁站前路相交点的建设形式说明。应注意减小对文物周边历史风貌的影响。
四、请你局依法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编制丹阳南朝陵墓石刻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审公布,以使丹阳南朝陵墓石刻的保护与利用及其周边地区历史风貌的保护与建设、发展得到科学、可持续和全面的考虑。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审核后,另文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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