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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就中印互办“中国节”和“印度节”征求有关活动设想的复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就中印互办“中国节”和“印度节”征求有关活动设想的复函
办外函〔2009〕457号
文化部外联局:
你局《关于就中印互办“中国节”和“印度节”征求有关活动设想的函》(外亚函〔2009〕311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建议将赴印度举办文物展览纳入该活动计划,并将有关经费列入活动预算。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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