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窖惨案遗址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52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厂窖惨案遗址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52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厂窖惨案遗址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湘文物报〔2015〕1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厂窖惨案遗址保护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保护工程。

(二)工程范围为厂窖惨案遗址新春村遗骨坑和华中村遗骨坑。

(三)抓紧开展考古勘探,探明遗址范围及边界,为实施整体保护和科学展示提供依据。

(四)深入开展文物现场勘察和保存现状评估,分析查找各类病害的根源,特别是地下水对遗址的侵蚀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具体的修缮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