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府文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643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河南府文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43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河南府文庙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5〕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对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不足,拟采取工程措施对文物本体干预过大,我局暂不同意河南府文庙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现状勘察与病害评估,核实文物建筑实际残损状况,科学确定工程性质和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二)应切实加强文物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影响文物安全的隐患,开展必要的局部整改修缮,避免过度保护。

(三)进一步细化经费预算,补充取费依据。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科学论证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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